喀麦隆

法眼middot聚焦丁铎领土主

发布时间:2021/8/10 12:44: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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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订阅哦作者简介:丁铎,法学博士,中国南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韩国延世大学法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声明:本文原载于《国际法研究》年第5期,经作者授权推送,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由于原文较长,文章推送省略了脚注部分,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摘要:在领土主权与海域划界争端中,地图的证据作用不容忽视。目前国际法中缺少关于地图证明效力的明确规定,相关国际司法判例、仲裁裁决以及学术著作可被视为梳理地图证明效力的辅助手段。本文结合国家实践与国际司法实践,认为地图证明材料可分为认证地图、例示地图和单独发行的官方/非官方地图。不同类型的地图具有不同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地图的多种证据功能在国际诉讼中交互存在。国际司法机构在衡量地图证据时,并无单一固定模式,而是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审查是否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优势证据。关键词:国际法地图证据能力证明力引言在国际法院和国际常设仲裁法院关于领土主权与海域划界的诸多国际诉讼中,地图是一种经常被当事国提出并适用的证明材料。一般来说,地图本身不足以证明法律权利的存在,但当其成为正式法律文件不可分的组成部分时,地图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是毋庸置疑的,其传载功能在确定领土范围和海洋边界的过程中也是其他载体无法替代的。因此,世界各国不仅无一例外地将地图作为证明其权利主张的重要手段,对于其他国家特别是周边利益相关国制作与刊行的地图也保持相当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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